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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CASE

加重詐欺二審逆轉:成功保住自由,改判緩刑免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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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楊律師成功案例分享】

目錄
  • 一、案情概述:網路借款陷阱
  • 二、一審判決:必關無疑的困境
  • 三、律師策略:精準辯護與判斷
  • 四、法院裁定:撤銷原審重判,改判緩刑!
  • 五、法院小知識:
    • 5.1. 為什麼判「13月」一定要進去蹲?
    • 5.2. 加重詐欺罪(刑法 339-4)的刑度有多重?
    • 5.3. 二審才請律師還來得及嗎?
 一、案件概述:網路借款陷阱

當事人因急需資金周轉,卻不幸落入網路借款詐騙的圈套。
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,誤以為配合指令能順利撥款,卻意外淪為詐騙集團工具,捲入加重詐欺與洗錢案件。
 
 二、一審判決:必關無疑的困境
 
當事人在偵查與一審階段並未委任律師,因不熟悉訴訟流程與法律要件,最終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3
這不僅面臨牢獄之災,更因刑期超過六個月,依法完全無法易科罰金,人生幾乎陷入絕望。

 
 三、律師策略:精準辯護與判斷

楊律師接手二審後,迅速重整訴訟方向。我們採取「強效調解力」「量刑辯護專業」
  • 關鍵調解: 積極協助當事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展現彌補損害的誠意。
  • 專業說服: 針對當事人本質、家庭背景及具體悔罪表現,向法院提出紮實的法律論述,成功打破「加重詐欺難以緩刑」的法律慣例。
四、  法院裁定:撤銷原審重判,改判緩刑!
 
高等法院採納楊律師之辯護意見,撤銷原審重判,改判緩刑! 🎉
這代表當事人只要按期履行調解內容無須入監,就可以回歸正常生活與工作,這對一個家庭來說,無疑是最寶貴的第二次機會。

 
五、法院小知識
  • Q1:為什麼判「1年3月」一定要進去蹲?
根據刑法第 41 條,犯最重本刑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,若「受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宣告」,才有機會聲請易科罰金、社會勞動
本案一審判1年3個月,除非二審成功爭取緩刑,否則入監服刑將成定局。
  • Q2:加重詐欺罪(刑法 339-4)的刑度有多重?
這屬於 1 年以上7 年以下 的重罪。由於最低刑期就是 1 年起跳,若沒有律師協助爭取減刑或緩刑,絕大多數的當事人都會面臨「實刑」入獄。
  • Q3:二審才請律師還來得及嗎?
二審是「事實審」的最後防線。
若一審結果不理想(如:刑期太重、沒拿到緩刑),二審的策略佈局將是保住自由的最後機會。


👉 想更了解關於「緩刑」的要件及意義

 歡迎參考:【法律專欄】判刑一定要坐牢嗎?法律給予自新之路:認識「緩刑」制度

【楊律師結語🧐
加重詐欺案件在現行法律趨勢下,法院判刑逐年加重。
本案證明,即便一審結果不理想,只要在二審精準切入核心問題,展現彌補誠意,依然能成功改寫人生結局。
如果您或家人正處於類似的法律困境,別在絕望中糾結,讓楊律師幫你精準切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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